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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调整了,最高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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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6-11 16: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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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称,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第一,罚款金额更高。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事故罚款方面,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第二,处罚方式更严。比如,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由现行法规定的先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修改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第三,惩戒力度更大。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


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沙发
发表于 2021-6-11 16: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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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6-11 22:4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够罚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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