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zy 于 2016-5-22 11:47 编辑
很高兴你说到城发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会自觉遵纪修法。
你能说说你所谓的“属于开发企业的那部分车位”的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解决的吗?出售的车位有房产证、土地证双证吗?即使车位没有双证,你这12345,五个车库中的3个多,你能拿着整个建筑的大双证来出售,也是可以的。老百姓的要求够宽松吧?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依据这些法规,要求你出示双证,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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