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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一个关键问题,虽然以后土地还是国家的,但购买了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产权人,对土地的权利不是像以前那样了,说拆就被拆了,房地产市场放开了,房子的价格参差不齐,价格也高得离谱,国家也不会拆迁了,绝对是拆不起的,使用期到期了,手续很简单地缴点费就会让你继续使用,也可以说是变相永久使用,这也是向国外对私人土地保护学习,虽然国内土地性质不能变,永远会是国有,但租用了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其合法权益会得到充分保护,基本就是国外土地私有所有权人享受的权利,当然,国家有重大项目等特殊需求时,还会征用,但这样的比例将会控制的很低很低,这也是一再强调城市规划重要性的原因,这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土地政策,既是国有,又能得到私有土地般的保护。后期虽然房子是危房了,但那个时候因为土地很可能还是在房屋所有权人租用期,土地怎么用还是会由租用人决定的,一般会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原址重新建房,除非原房主不再想在此继续拥有房屋,那他可以转让这个位置的,我的大概意思就是这样,不知道最终是否这样,但根据现在形势的发展,我感觉应该是这样的趋势,否则人们置业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人民财产也得不到保护,不利于整个中国的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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