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58360|回复: 4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转载:《民法典》明确了:住一楼也要交电梯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3-23 19:1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住一楼该交电梯费吗?听听法律怎么讲!

王阿姨每次提起来月月都要给物业交的电梯费,总是显得特别委屈,原来王阿姨家住在某小区的一楼,根本就不需要坐电梯往楼上去,还有地下负一楼的停车场,王阿姨说自己连车都没有怎么还要分摊那负一层的电梯费!

像王阿姨一样住在一楼的业主都会有类似的困惑,关于一楼业主需不需要交电梯费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一楼住户不需要交电梯费,因为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既不会损耗电能,又不会对电梯本身使用寿命造成影响,所以让一楼住户交电梯费明显是不公平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一楼住户需要交电梯费,因为电梯是属于小区共有的部分,每个人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不能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履行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义务。

那么以上两种意见哪一种才是最合理的呢?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是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则对业主的理由不予支持。

与王阿姨一样情形的业主也不少,北京也有一些:

2009年11月,家住一层的业主古先生以自己没有使用电梯为由拒交电梯费,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古先生向物业公司全额交纳所欠费用。法院认为,物业合同中未约定住一层不交纳电梯费的相关内容,古先生以没有使用过电梯而不应交费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虽然家住一层,但由于在“全体业主均应交纳电梯运营费用”的物业管理协议上签了字,2010年4月,田先生被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判决向物业公司交纳电梯费。

因此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和判例,可以看出一楼业主是应该缴纳电梯费的。

▌为何该交?

可能很多人,尤其是一楼业主虽然知道了法律的规定但还是口服心不服。法律规定一楼业主也该缴纳电梯费的原因或者说合理性何在?怎样才能证明如此规定是良法而非恶法呢?我想一楼业主应该交电梯费的合理性至少有如下三点:

1、正确理解共有部分的潜在作用

可能业主从不使用某一共有部分,这并不能否认该共有部分可能为业主实现潜在和无形的作用。就拿电梯来说,虽然一楼业主实际从未使用电梯,但这并不能代表业主可能因为电梯的正常使用而获得利益。如楼顶平台作用的实现,一楼业主可能将来会需要电梯;又如建筑物外墙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外墙悬挂广告牌能够给业主们带来租金收益(小编注:或者电梯内广告)。广告主为了扩大广告辐射视野,增强广告效果,喜欢往最高层外墙悬挂广告牌。而广告牌一般是通过电梯搬运的,一楼业主虽然自己没有直接使用电梯,而租金的获得却是通过电梯获得的(小编注:这部分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此便通过间接使用电梯获得了收益,实现了权利。诸如此类。此时可以将一楼业主交的电梯费理解为购买期权所支付的费用。这便是一楼业主应该交电梯费的理由之一。
2. 交费是业主对专有部分获得所有权的对价之一

即便一楼业主承诺放弃因为电梯可能获得的权利,但其仍然应该交电梯费,因为交费是业主对专有部分获得所有权所应支付的对价之一。为何这样说?我们都知道建筑物的价格及其变动所包含的不只是盖这个建筑物所需的砖瓦钱,还包括土地使用费、容积率、区位环境等多种因素。在同样的位置盖一个楼,低层、多层及中高层建筑物的价格必然不会相同。因为楼层不同会对居住行为、居住心理、整体环境、建筑结构等造成不同的影响。这也正是同一楼盘不同楼层价格也不尽相同的原因,不同的价格是对不同的楼层所付出的对价。购买该层房屋所支付的实际价格并不是所应支付的全部价格,所支付电梯费等是购买该层住宅尚未支付的对价。

简单说,低层和多层建筑物或许根本就不需要电梯,更无论电梯费,而至少中高层建筑物的价格中也就包含了配备电梯的成本。也就是说,假如不安装电梯,那么该楼盘低层的价格可能会比安装时高很多,因为谁都不愿意天天爬楼梯上高层。这也正是你能以现在的价格获得一楼房屋的原因,不然,你可能根本住不起一楼。虽然你买的是一楼,或许你真不需要上楼,至该楼灭失也从未上楼,但是一楼的楼价中只包含了安装电梯的成本等部分价格。而对于电梯的损害折旧等所需费用尚未包括在楼价之中,故仍需继续支付尚未支付的对价。

3.从整体角度对待特定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只电梯一个,还包括外墙、楼顶平台、走廊、地下空间等许多部位。就特定业主而言,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所支付的成本,但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支付的成本大于所获得收益。由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很多,就特定业主而言,不可能完全量化对每一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成本,更多情况下只能将全部或大部的共有部分所能获得的收益和所需支付的成本分摊,才能实现整体的公平。

举例而言,楼顶平台能放置太阳能热水器、晾晒物件、运动等诸多作用。假设,最高层的业主认为楼顶只属于最高层业主,于其他层无关,将楼顶平台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自己所有,那么最感到不公平的必然是一楼业主。因为只要楼层大于两层,一楼业主就永远不可能享有楼顶平台的权益。而根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的解释》(法释[2009]7号)第3条第1款第1项规定建筑物的屋顶为共有部分,从而保障了一楼业主的权益。这样,一楼业主虽然缴纳了电梯费,却也获得屋顶带来的好处,从整体上实现了公平。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故,建筑物共有部分之间、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间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的享有和承担需进行全方位的衡量,而不应完全的就事论事,将其割裂开来。当然,为了减少纠纷,提高交易效率,我们应该支持尽量按照比例原则来使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




     
48
 楼主| 发表于 2021-3-25 08: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start2988 发表于 2021-3-24 12:29
没事。

物业按民法典收我电梯费,我可以交,但物业法也规定了:小区停车位,电梯楼道广告费,入驻的小商 ...

虽然这样很合理,但是你这要求……肯定达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楼主| 发表于 2021-3-25 08: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虎山居士 发表于 2021-3-25 03:51
法律是要遵守,但不代表完全合理,比如高空坠物,如果查不到具体住户,需要全体住户共同承担责任,一楼表示 ...

其实高空坠物查不到具体住户,的确应该首先需要全体住户共担责任,但是依然继续要查,只要查出来,此人必须赔偿所有其他白付出成本的住户,而且加倍赔偿受害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46
发表于 2021-3-25 03:5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45
发表于 2021-3-25 03:4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21-3-24 12: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没事。

物业按民法典收我电梯费,我可以交,但物业法也规定了:小区停车位,电梯楼道广告费,入驻的小商贩经营性收入,比如纯净水,电动车充电桩,外加 什么盒饭之类的,收入统统的先算给业主我,我就交电梯费。

大家按规章制度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2: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1-3-24 11:44
。。。。我一楼同意。。6楼不同意。怎么破

可能还是要看同意的人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21-3-24 11:4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会飞的猪1 发表于 2021-3-24 08:48
谁同意,谁掏钱。我们不用也不掏

法律可不是这么规定的。你不同意,但是大家同意,你就要掏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21-3-24 11:4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一楼同意。。6楼不同意。怎么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0: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骁骁01 发表于 2021-3-24 10:55
多层最多六层,按什么电梯呀,老了嫌高的换个一楼住。安上电梯后期维护和噪音是个大问题。防盗门才用了几年 ...

没办法,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21-3-24 10:5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多层最多六层,按什么电梯呀,老了嫌高的换个一楼住。安上电梯后期维护和噪音是个大问题。防盗门才用了几年,坏了也没管的,一楼嫌关门声音大,直接用绳子把门栓起来了,安了也是个白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0: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可爱的丫头 发表于 2021-3-24 10:40
有的老房子应该加不上!我看烟台比较老的房子楼洞前几米就是小棚子!不现实

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21-3-24 10:4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好吃的不是拉面 发表于 2021-3-24 06:23
大概不会给太老的房子加电梯。

有的老房子应该加不上!我看烟台比较老的房子楼洞前几米就是小棚子!不现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0: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涟笙 发表于 2021-3-24 10:29
不爱住高层,还是多层好。

怎么说呢,如果高层是大平层,多层是老破小,那还是喜欢前者。
如果是花园洋房那另当别论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21-3-24 10:2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爱住高层,还是多层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0: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清风拂我 发表于 2021-3-24 10:11
物业类法本来实行的就是一楼也得交电梯费吧?

这个不大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10: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victor10000 发表于 2021-3-24 10:10
以后老小区就别惦记安电梯了  一楼不可能同意了

看来只是一楼不同意大概也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21-3-24 10:1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物业类法本来实行的就是一楼也得交电梯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31
发表于 2021-3-24 10: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09: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五分真情 发表于 2021-3-24 08:24
但由于在“全体业主均应交纳电梯运营费用”的物业管理协议上签了字。 北京这个例子说明,字不能随便签。没 ...

有时候如果不签字,是不是物业有附带的一些东西。
比如很多物业,你去充电卡,但你曾经因为它服务差拒绝交物业费,然后就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你充电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