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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烟台市芝罘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芝罘区露天烧烤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规范管理2021年夜间市容秩序,解决露天烧烤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坚持整顿、取缔露天烧烤的高压态势,逐步形成“加工室内化”和“室外无烧烤”的长效管理模式,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卫生的城区消夏市容环境。
《方案》规定,芝罘区辖区内禁止一切露天烧烤行为;辖区所有饭店、烧烤店不得室外就餐、不得将桌椅板凳、经营工具等物品摆放于店外;辖区所有饭店、烧烤店必须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定期维护,使油烟排放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
根据《方案》,5月1日至10月15日每晚18:30—次日8:30,各街道(园区)要安排车辆、人员对辖区露天烧烤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和夜间值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数字化派遣案件,确保夜间烧烤巡查管理不断档、无缝隙。
在集中整治工作前,芝罘区坚持宣传先行原则,各街道(园区)通过走访、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逐摊逐店进行前期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管理规定,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集中治理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查封、扣押程序,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依据《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进行查封、扣押;或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转自大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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