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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王先生报警称,在超市发现一个小偷。
接警后,民警迅速处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李某控制。
民警通过超市老板王先生了解到,半年前,他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有一男子来过他家超市,趁超市工作人员不注意,盗窃了货架上男士洁面乳(100克装)一瓶和爽肤水(120毫升装)一瓶,这两件被盗的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3元。
因为数额不大,王先生当时没有报警,但一直记着这名男子,并保留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事情已过去大半年,没想到这名男子又来到王先生的超市,王先生一眼就认出了他,并立即拨打了110报了警。
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男子姓李。李某被抓后,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据李某交代,他是个拆迁户,拆迁时政府发十多万块钱,但是他不舍的花,他平日里比较喜欢保养,但又不舍得花钱买化妆品,他去超市买化妆品时,发现化妆品区没有工作人员看管,就萌生了把化妆品偷走的想法,于是就把男士洁面乳和爽肤水盗走,现在化妆品也用完了。
民警研判李某身份信息时发现,李某有多次违法犯罪经历,2018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三千元;2019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李某盗窃化妆品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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