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用优惠就不用了呗。 |
| 垄断之后,就该赚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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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或拿滴滴开刀 过去几年,互联网圈出现了好几个“老大+老二”的合并案例,包括视频的优酷和土豆,O2O的美团和大众点评、58和赶集等,反垄断调查在互联网圈就像走了个“过场”。 其实在滴滴和快的合并时,滴滴就曾被举报涉嫌垄断,而本次滴滴合并优步中国后,再次难逃垄断质疑。那这一次,滴滴的反垄断调查会像之前那样走走过场吗? 从《反垄断法》看,认定“垄断”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界定相关市场范围,判断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滴滴之前所以逃脱垄断的指责,用时任快的副总裁的陶然的话说,“专车的‘相关市场’包括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出行领域,滴滴优步占市场还不到1%,远谈不上垄断。” 但问题在于专车是个新领域,许多方面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制度化的明确界定。国家出台专车合法化的文件,是对共享出行的新经济形态的鼓励和肯定,但这不代表会对违背共享经济初衷、过分利用行业地位追逐利益的失控行为无动于衷。 就在9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三次被问及“滴滴优步合并案”。商务部称,此案此前未向商务部申报,目前已经两次约谈滴滴调查合并案。 因此,坐拥市场份额9成以上的滴滴,如果剪羊毛的行为被越来越多的人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系在一块儿,那商务部拿滴滴开刀并以此立规矩,也是有可能的。(创客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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