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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丰禾育种有限公司欧头孙家种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口市丰禾育种有限公司欧头孙家种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龙口市丰禾育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口市兰高镇欧头孙家村东,厂址中心经度为12°35′18″,中心纬度为37°39′3.24″;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占地面积:34011m2(50.82亩);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配怀舍5栋、分娩舍8栋、保育舍6栋、后备舍2栋、种猪舍1栋、公猪舍1栋、隔离舍1栋、出猪台1座、化验室1座、有机肥车间1座、干化场1座、干湿分离车间1座、设备房1座、生活区1处、门卫室1座;构筑物包括沉淀池1座、水塔1座、中转料塔2座、发酵罐1座、储气柜1座;项目设计常存栏母猪2000头,年出栏种猪4万头。 劳动定员:40人; 工作制度:3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每年876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恶臭、固粪处理恶臭、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本项目拟采用全漏缝地板免水冲工艺,该工艺属于干清粪工艺。猪舍采用过滤吸附工艺的空气过滤系统除臭,对固粪处理区、养殖区喷洒植物型除臭剂,以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处置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处理,产生的冷凝废水输送至厌氧发酵罐处理;沼液储存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密闭输送至厌氧发酵罐;沼气在沼气柜暂存,经净化后部分用于食堂,不能使用部分通过6m高火炬燃烧。 经预测,项目建成后NH3、H2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饮食业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15分钟内的初期雨水通过收集管线进入沉淀池,15分钟后雨水排入场区雨水排水系统中,然后顺地形地势将雨水排至场区外。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处置废气冷凝产生的冷凝废水。废水经收集后排放至厌氧发酵罐处理,产生的沼液在沼液储存池暂存后回用于农田,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中规定的: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沼渣、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医疗废物、职工生活垃圾。 猪粪、沼渣暂存于干化场,及时外售,不在场区长期堆存。 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900-001-01),暂存于病死猪、分娩废物暂存间,最终由病死猪和分娩废物高温降解处置设施处置。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900-001-01),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固液分离机等设备噪声。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加隔音罩;加强厂内绿化及墙体隔声;降低畜禽在饥饿或受到惊吓等情况下产生的叫声对外界的影响。 经预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生态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满足防护距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和整改要求、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龙口市丰禾育种有限公司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网络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也可以直接填写调查问卷发送至邮箱。 建设单位:龙口市丰禾育种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方式:1655355188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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