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851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8-5-17
- 最后登录
- 1970-1-1
|
85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8-9-19 09: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7月26日,福山区劳动局社保科李科长要求我们补充材料,并让我前去领取材料补充告知书。期间福山区劳动局社保科李科长与我进行了沟通,大体沟通内容如下:
1、李科长让我在一份类似提供资料的文件上签字,并署日期2018年7月2日。
2、李科长向我讲述开发区有个小伙子的情况跟我相似,在打了四年官司后,连工伤认定都让法院给取消了。
3、李科长询问我是否愿意与单位进行调解,我向其说明,开始时我们是抱着何解的态度与单位进行沟通,但是单位一直采取将我们死者家属踢皮球的态度,无视我们的感情,没有给予我们尊重。
4、李科长表示单位表态可以按照不是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我询问具体金额,回复说大约6-7万,我表示此金额根本就没有谈的必要。
5、李科长询问我是否还有别的证据,我回复说有,但还是让律师提供把,并未向他说明是什么。
6、李科长拒绝给我看单位提供的举证文件,对方来送文件的不是慕秀超律师,是物业经理鞠光。
7、李科长表示后续会做认定工作,能否认定下来不一定,要对比看双方的资料。
8、李科长说如果是个人申请,还可以多帮着协调沟通。但找了律师就不一样了,律师就是一群懂法的人,跟这些人打交道,就得用法律的途径去对付他们。找了律师就是烧钱,有的时候还是白烧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