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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7-3-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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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百度里有《天涯论坛》里有楼主相同题目的证据视频
视频一:西政所律师姜明FU证明自己和另外两个公证员受刘安ji指使温柔拖拽投诉人,姜明fu的口才适合到外交部门,他认为师傅刘安ji的指示不能不执行,人情大于法情的人怎么能干律师去维护法律的权威?
视频二:司,法,局纪委王书记笑谈公证处没错误,并让我提供刘安吉违纪的证据。他说公证书错不错误是公证处说了算,司法局管不了。那么,司法局的法制科是为谁服务的?难道烟台鲁东公证处是司法局的主管部门?!!!司法部制定的《公证程序规则》司法局是不是可以不执行?!《公证法》第42条对公证机构的要求是不是也可以不执行???司法局作为执法部门应该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不应该推诿扯皮。是非不分,善恶不明的人,怎么能从事于执法部门,怎能干纪委的活?
视频三:刘安ji温柔冷漠,目中无人,不断地接听电话,就是不搭理投诉人,昂首挺胸,大义凛然,好像我是犯罪分子去求饶他们似的。如果真像霍,王所说的放弃追究他的责任了,他还不得感激涕零,磕头倒蒜.瞧他的洋相,好像我欠他几万贯大洋似地..如果我是骗他公证书的李春hu,刘hua 他的态度也让人无法接受.,只能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是非颠倒,善恶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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