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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条看了让人不知道说啥的新闻!
近日,河南平顶山。男子与女友相恋一段时间后,向女友转款8万元并备注“彩礼”。随后,双方商量婚姻登记事宜,女友表示等婚礼后再领证。可婚礼后男子却提出解除婚约,并起诉怀孕8个月即将分娩的女友,要求其退还9万元彩礼。法院认为,男方的行为与支付彩礼的目的、功能相悖,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遂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女方为啥不先领证啊?
男方也挺有意思,婚礼后就要退彩礼,一开始备注的时候就想好后续操作了吗?
这俩人的操作都让人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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