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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9岁的刘女士3年前认识了56岁的男子冉某,两人之后谈起了恋爱。期间,冉某以各种理由借了18万,刘女士说当时真得很爱他,因为他承诺会给一个家。如今,冉某失联,刘女士生活拮据,她曾多次去冉某所在小区,因为吵架报警,现在已被禁止进入。虽然没有借条,刘女士打算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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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么美 发表于 2019-3-25 14:42 56岁能好到哪去啊
女神不是我 发表于 2019-3-25 14:08 让人不敢网恋了哈哈
娜么美 发表于 2019-3-25 17:09 你赶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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