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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哪个岗位缺人就去哪个岗,总经理到岗一直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前期一直作为公司方帮助总经理快速熟悉单位环境及工作。现总经理想用自己的人,想把我们这些人干掉,自编自造红头文件,捏造事实,罢免职务,在中层例会上宣布,在管理群宣发!让我从基层做起,不同意就停薪停职。(前提是没有任何工作上的过失!)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明天如果再来,直接让保安给我清出去!
捏造事实,且宣扬,已经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万能的山下有没有懂法律的,我想问下,什么样的才算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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