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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10-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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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其实,任何职位,拿了工资,工作的付出就是有了回报,只要没违反入职时双方的约定,就应该是平衡的,因为当初入职的时候,关于工资待遇,一定是经过约定的,绝对没有双方的相互乞求或要挟。那在工作时就不要抱怨工资的高低。直到你觉得工资低儿离职之前。
同样,孩子上幼儿园,入园之前,关于各项费用也一定是清楚地约定好的,也绝不是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一方向另一方的乞求或者要挟。那交了钱,孩子就应该受到入园时幼儿园承诺的学前教育。无论是家长给老师送礼,还是老师收家长的财物,就都打破了这个平衡,形成不公平。
孩子上幼儿园,既然没有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相互乞求和要挟,那就是双方自愿的。孩子的入园就和银行存款一样,入园自愿,离园自由。 家长去银行存钱不会给柜台营业员送礼,那也就没有必要给老师送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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