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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直接点名,只是指桑骂槐。发的借钱借钱……的帖子,也不是为了说广西爷爷的坏话,而是因为影射另一个事情,结果引来了喷子。字母数字兄,我现在还是很感谢你。以下为正文。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曾在论坛里发过一件家里的事,说白了,就是法院和稀泥的事,有位坛友,说话说的非常难听,至少是我不爱听的,主观臆断我们对小偷实施了暴力,其实并没有。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最后也没有说有暴力发生,而是用了一个推测来结案的,而这个推测,引用的是山东高院的一个省内规定,不是全国性的法规。不过,这位字母兄还是从为人处世的方面跟我说了很多话,我听了,也放弃了折腾,放过自己,直到现在,我在心里还是对他心存感激。
后来,我才发现,他也不是什么都懂,事件大家都知道,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大家都说应该是正当防卫,当时这位兄弟冷冷说些话,把网友一顿群嘲,意思是网友是法盲。后来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又比如,前段时间,上海高架桥事件,一个交替通行,把上海人给自豪的,上海交规规定,应该交替通行,外地人都是法盲,不懂。大哥,全国的交规也是这样好吧,请走出自己的那个小坑,不要以为别人都是**。
就跟某些自以为懂法的人,喜欢上来就给人扣个法盲的帽子。现在都2023年了,信息化时代了,有些法律条文简单的一目了然,实在不行,还可以咨询下律师,当然,律师也全对,但最起码可以做个参考,最起码人家比我们普通人懂。
回到我要说的事情上,我发的那个贴子,自始至终我也没说过要去讨债,不管怎样,有血缘关系在,我妈妈也说不要了,能给会一部分就好了。
可是,下面有个自以为懂法的跳出来,张口闭口就是法盲。不知道你秀什么存在感。民法典继承相关的法条不超过5页,十分钟就能看完。孙子是否可以继承奶奶的遗产,是有明文规定的,既然遗产可以继承,债权就可以继承,我屡次跟这个跳梁小丑说过了,你不知道我家里啥情况,你还不停的给我扣帽子,麻烦你做个人吧。
你要硬说我不是继承人,我也认了,但是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我妈妈在我爸爸过世后,对我爷爷奶奶无微不至的照顾了16年,直到二老过世。电视台对我妈妈的事情做过报道,我家里还有政府颁发的奖杯。
爷爷奶奶二老过世后,我大姑因为常年跟我奶奶不在一个地方,她在广西,无法尽孝,不但放弃遗产继承,为感谢我老妈对我奶奶常年的照顾,还主动赠予了我老妈一笔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妈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至今也没人提出异议,所以,你真可以闭嘴了。你说这钱跟我一毛钱关系没有,我作为儿子,说一句自己母亲的债权问题,影射一下某些借钱不还的人,犯了哪门子法?还是你老人家就是个借钱不还的主儿,被我戳到了痛处?
希望你闭上你的嘴,不要用你肮脏的心,去揣度别人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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