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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期房销售监管,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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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3-6 17: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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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告诉澎湃新闻,他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并逐步取消期房制度的提案》。面对“期房维权”频发问题,结合“房住不炒”理念,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在加强期房销售监管方面,施卫东认为应由政府住建部门制定相应的规则,购房者一开始需要支付总价10%-30%的预售资金(定金),预售资金放在银行专用监管账户或住建部门主管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房地产商不得动用该项资金,买房人也不能轻易毁约。房地产商按照房子的开发进度获得该项预售资金。如果购房者中途改变主意,可以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房子建设完成后,购房者验收合格后才付全款。如果购房者用的是贷款,在收房完毕后,银行才可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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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3-6 18:0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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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3-6 21:4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最关键的还是取消公摊面积,就卖套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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