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3680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3-9-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告诉澎湃新闻,他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并逐步取消期房制度的提案》。面对“期房维权”频发问题,结合“房住不炒”理念,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在加强期房销售监管方面,施卫东认为应由政府住建部门制定相应的规则,购房者一开始需要支付总价10%-30%的预售资金(定金),预售资金放在银行专用监管账户或住建部门主管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房地产商不得动用该项资金,买房人也不能轻易毁约。房地产商按照房子的开发进度获得该项预售资金。如果购房者中途改变主意,可以按合同赔付违约金。房子建设完成后,购房者验收合格后才付全款。如果购房者用的是贷款,在收房完毕后,银行才可放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