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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业主们在彩云城售楼中心提出,桦林须向全体业主公示整个彩云城所有的车位规划,车位性质,出售及租赁方案及价格以及交付时间。大部分购买车位的业主表示,桦林置业须给予业主退还地下车位的权利和自由。
业主的种种质疑是否属实?针对业主的诉求,桦林置业将如何答复和解决?12月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欲采访桦林置业销售经理徐飞,徐飞否认了业主们的质疑,表示“不属实”,便回到办公室,关上门,拒绝了记者采访。
烟台小光律师事务所主任苗青生认为,业主们首先要确定,买房时地下车位是否包含在公摊面积中,如包含在内,则属于重复出售,可以要求退车位。
另外,车位产权复杂,分开发商、国家、业主三种性质。地下产权车位,是开发商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可售可租;但现实生活中,部分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强行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这是不合法的。
苗律师表示,对于地上停车管理费,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可以以业委会的名义向物业公司索要。
12月6日,市住建局答复称“已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承诺尽快整理方案,解决车位问题。”
关于欺骗消费,芝罘区市场监管局12月6日在网上民声答复中表示,已“责令桦林集团限期整改,下周给予业主一个合理的解决,请业主们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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