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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有违法行为?”
“你是否吸食毒品?”
“你毛发检测**苯丙胺呈阳性,你怎么解释?”
“你尿液中检测出**苯丙胺成分,你又如何解释?”
6月25日,海阳市公安局大山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办案区询问一名吸毒“瘾君子”,无论民警如何询问,“瘾君子”就是百般抵赖拒不供述交代,其询问笔录一直“零口供”。然而经过前期充足准备,固定齐全证据,该瘾君子仍被送进了拘留所。
据介绍,“瘾君子”姓张,海阳市辛安镇人,今年34岁。虽然年龄不大,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瘾君子”。自2013年以来因吸毒先后被乳山、芝罘、海阳等公安机关查获,2015年经海阳市公安局认定该吸毒成瘾严重,被强制戒毒2年。2019年年初,民警经工作,获知张某又吸食毒品,然日常验尿板检测结果不够清晰,后该所在上级禁毒部门的指导下,采集张某尿液、毛发送烟台刑科所进行**苯丙胺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经鉴定张某毛发、尿液中均检测出**苯丙胺成分。
虽然张某的吸毒行为“零口供”,但司法鉴定结论完全可以认定张某的吸毒行为。张某也因为吸毒被海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经认定该属于吸毒成瘾严重,6月28日,张某被送往烟台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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