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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驾车巡逻至金沙江路恒基大厦北门时,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停在路边,驾驶员与副驾驶乘客交换位置后离开,乘客驾车继续前行。因感觉行迹可疑,民警随即对白色宝马轿车进行拦停检查,结果发现开车的乘客毕某平浑身酒气。民警对驾车毕某平询问时,毕某平却拒绝承认自己醉酒后驾车的, 抱着胳膊很淡定,甚至面对民警询问态度逐渐强硬,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喝酒了在车上休息没有驾车,并指认是同事郑某林一直开的车。其同事郑某林也在毕某平的授意下作证是自己开的车,并且言辞闪烁。 民警随即对毕某平涉嫌酒驾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后民警依法带毕某平到医院提取血液,并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毕某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恶意用手机拍摄视频,对协助民警执法的辅警态度极度恶劣,态度极不尊重并恶语挑衅辅警。经过几个小时的法律讲解和思想教育,两人仍旧心存侥幸,拒绝交代犯罪事实,最后办案民警向两人出示了执法记录仪和天网监控视频。在清晰、完整的视频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如实供述了毕某平醉酒驾车,以及被查获后指使同事郑某林向公安机关作伪证的犯罪事实。 经查,案发当日中午,毕某平在福山区某饭店饮酒后,让同事郑某林驾车到饭店接他。郑某林驾驶白色宝马轿车接到毕某平,并把其送到开发区恒基大厦北门毕某平的公司楼下。处于醉酒状态的毕某平让郑某林下车,毕某平驾驶白色宝马轿车继续向前行驶。郑某林明知毕某平喝醉了,但碍于同事情面,只得下车并让毕某平驾车离开。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的毕某平驾车没走多远,就被巡逻的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毕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其同事郑某林因涉嫌包庇罪也被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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