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事情经过:2009年10月10日下午,我叫邹朋,开着牌号为鲁FN4226的货车行驶至龙口市石良镇平里院村碑北侧50米处,曲凯(酒驾车祸,已死亡)开着一辆奥迪轿车在醉酒的情况下把我拦住,不让我走,说我开车别他,下来与我发生口角,曲凯向我胸口打了一拳,我向他腿上踢了一脚;然后相互认识的朋友到了现场调停,我也向曲凯道歉,曲凯接受道歉并表示互不追究,然后我开车回平里院村装货。半个小时后,曲凯的带有黑恶势力的弟弟曲毅(殴打我时曲毅在假释期间)开着黑色本田雅阁找到我,并且领着五至六人,拿着猎枪、砍刀以及镐棒把我、我父亲邹润敏和我母亲刘淑芝打伤住院,我入院检查右腿胫骨开放粉碎性骨折,胫前肌挫裂伤,趾长伸肌挫裂伤,腓骨长肌挫裂伤,腓浅神经挫裂伤并部分缺损及右小腿软组织挫伤,中上段外侧15cm刀伤;我母亲右腿腓骨中下段骨折及软组织挫伤;我父亲被打后两个月没有下炕。此案件已经构成团伙性寻人滋事。 曲毅的背景(实际情况):曲毅一直在龙口市丰仪村成立了一家公司,名为“龙口市仁和塑料厂”进行经营。曲毅与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为亲属关系,并且频繁与石良派出所所长王志东、副所长王延军联系。 作为受害者,我邹朋及父母从2009年10月10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年、每月、每周,我都到龙口市石良派出所和龙口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要求向我出示立案通知书及处理结果(书面),但是因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和曲毅的亲属关系,龙口市石良镇派出所所长王志东和副所长王延军因行政不作为、徇私舞弊,反复推脱,导致此刑事案件一直未作出任何处理。 我已经于2009年10月10日事发当日向110报案,110转到龙口市公安局打霸痞中队,后来由打霸痞中队和石良镇派出所联合负责侦查。案发以后,所有目击证人(共四人)到石良派出所做笔录。傍晚,公安办案部门将曲凯抓获,但是在第二天,也就是2009年10月11日便又将曲凯释放,给我的处理结果是:“此案件与曲凯没有任何关系,嫌疑人为曲毅,但是曲毅已经逃跑。”其实,曲毅与龙口市石良派出所原所长王国爱、民警孙志宏频繁联系(现任所长上任之前)。此案件已经构成团伙性寻人滋事及伤害的刑事案件,曲毅、曲凯及另外的五到六人都应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却以和曲凯没有关系为由将他释放! 直到2015年,由于石良镇派出所及龙口市公安局打霸痞中队的办案人员上述不作为行为,直接导致犯罪嫌疑人曲毅在假释期间的犯罪行为得不到惩处。现在国家倡导**,但是在龙口市,曲毅这种黑恶势力经常殴打他人,部分人敢怒不敢言;曲毅在假释期间恶意殴打我及他人之后仍然能够在当地办厂,其行为得不到任何惩处。龙口市公安局及石良镇派出所对曲毅在假释期间的犯罪行为不侦查、不抓人。 我母亲的伤情法医鉴定一直都没有鉴定。而且我的伤情法医鉴定是在2014年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反映后才做出的鉴定报告,龙口市公安局给我的鉴定结果为轻伤,而我的伤则为重伤,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周的信访接待日我都要求对我的伤情重新鉴定,没有给我答复! 我要求领导能够关注此事,对我的伤情做出正确的法医鉴定,我母亲的伤情给出正确的法医鉴定结果,依法追究以曲毅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我一个公道,还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