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号三:哪些人会受到影响?
第一类,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 第二类,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 第三类,在海外国家或地区购买高额人寿保险的 第四类,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 第五类,在国外藏钱的公务员 第六类,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
需要提到的是,由于各国国内税法对税收居民的法律界定标准不一,有时候会出现一个人 同时是AB两国的税收居民的情况。这时需要借助于两国已经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来解 决。
问号四:信息交换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吗? 不会。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是一种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手段,不会增加大家本应履 行的纳税义务。只要你依法诚信申报纳税,就不用担心。
问号五:账户的具体调查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 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 余额不超过100万美元)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问号六:你到底要关心什么? 如果你是中国居民,并且把财富部分转移到了其他国家,需要关心的是,你的财富所在国 有没有CRS,中国有没有跟你财富所在的国家签署信息互换协议。
如果你是中国居民,还没有转移财富,你的信息不会被交换,那CRS跟你没有一毛钱关 系,你按照国内的规则交税、经商就行了。
问号七:有没有更好的投资建议? 1、海外现有已存的账户尽量将每个账户金额减少到100万美金以下。 2、投资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这些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 3、利用信托、基金、保险、投资机构、房地产等多种资产配置来分散资产的持仓。
根据六部委发布的文件可知,金融资产包括:证券、合伙权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险合 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资产的权益,前述权益包括期货、远期合约或者期权。金融资产不包括 实物商品或者不动产非债直接权益。 看清楚了吗,你买的工厂、别墅、游艇、土地,都不是金融资产,都不用交换信息。现在 总算明白为什么土豪都出去买房了吧! (温哥华乐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