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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茶坊] 【城发康和新城】严管地上车位,真的是为了社区整洁有序,业主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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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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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逸silence 于 2016-5-17 09:46 编辑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对本法的解读是地上车位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位归属开发商所有

   康和新城地上车位一共287个,但是业主有近3000户,9000人,难道大家都停地上车位吗???
      
   为什么不能停放到地下车库那!?
      
   目前,小区的1号、2号、3号、4号、5号车库车位全部开放!好几千个车位可以使用!
     
   本次车位管理的意图是希望地上规范停车,防止部分业主用车辆碾压绿化带,堵塞消防通道,还大家一个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万一有火情了,消防车辆可以正常通过,绝大部分业主是希望小区绿化好,车辆停放有序的!

     小区堵得满满的,到处是车,到处乱停乱放,车辆任意碾压绿化带,任意堵塞消防通道?大家希望小区是这样的???

    关于康和新城地上车位收费:只收取40元一个月的车位管理费,按照物价局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主要是维护和清洁的费用,这个烟台哪个小区不收?全国哪个小区不收?

   关于康和新城地下停车位收费:一个月收取150元车位使用费(租金+管理费)
   说实话,这个车位租金在整个烟台也算低的了吧!符合物价局的车位收费规定!低于市场价格!

    同事住在芝罘区的、开发区的、莱山区的很多小区,为保证社区整洁有序,车位管理都比较严格,如果没有地上停车位也没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车辆全部不让进,全部实行收费管理,大家也可以问问自己的朋友,新建封闭式小区的车位是怎么管理的?收费如何?
沙发
发表于 2016-5-17 17: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要收钱也可以先把管理费是管理什么先把干的活拿出来亮亮。。。。。。别就知道钱。现在小区因为停车闹成这样子,下个月物业费。。。。。物业自己掂量吧。。。。。。简直作死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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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17 17: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家都是刚性需求小年轻买的房子
买房子装修结婚生孩子,生活多不易,好物业也有难处要收费。你能不能合理一些。这么多住户非要吧矛盾激化么。你合理大家都可以认可,,,,你再把服务设施这些搞好。大家住着开心乐意也愿意交钱。现在算什么。处处算计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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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5-18 15: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mzy 于 2016-5-18 16:09 编辑

说实话,地上40元,地下150元是不贵的。

但理不是这么个理,按理,在很长时期内是不需要在小区道路上停车的,小区道路画停车位,是当规划的停车位不够用的时候,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画停车位的以及是否收费的,道路上画停车位,是小区未来的拓展空间,不是刚入住,就被开发商用来顶替开发小区土地所承担的必须建的停车位的。

把规划的停车位私占着不交付业主,却提前违法冒用业主大会的权力把道路画上停车位来顶替开发商建楼所应该承当的配建停车位的义务,这是全体业主所不能接受的。

正如楼主所列的物权法74条内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要出售、要赠送,得依法出售、赠送,得有房产证土地证出售、赠送,这个法律条款适用的是双证齐全的停车位,不是无证车位。包括出租,不管谁出租,也得拿着双证来出租。

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根本就是开发商开发这宗土地所担负的法定义务(不管作为车库还是作为防空地下室),是不占用小区土地使用强度的,它只有一个合法身份,那就是公共设施。放在私人手里,那就是超过容积率的违章建筑。高容积率的普通住宅用地,哪儿来的私人专属车位?城市建设用地哪儿来的这么多的容量?规划的所有车位是为小区这一宗地、这一宗建筑(所有容积率建筑)规划的,不是具体到哪个车位为哪一家规划的。1:1得说法容易产生歧义,1:0.5或者1:0.7的那种是很容易解释的,1:0.7,100套房子配建70个车位,是指所有的70个车位,是为这100套房子配置的,不是指70套房子配车位,另30套房子不配车位的;同理,100套房子配建100个车位,和100套房子一套房子私有专属一个车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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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18 18:1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就喜欢楼主这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为了这为了那,是为了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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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18 18:1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还有再说一句,你们物业现在的做法,我作为业主,不满意啊,还有很多被你们堵门外的业主估计都不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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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19 09: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物业管理是为了服务大家的!当然服务吗?就肯定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您说的有道理的,我们改进!物业公司进行车位管理确实是希望地上规范停车,防止部分业主用车辆碾压绿化带,堵塞消防通道,还大家一个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万一有火情了,消防车辆可以正常通过,绝大部分业主是希望小区绿化好,车辆停放有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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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19 13: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mzy 于 2016-5-19 13:24 编辑
诚辉物业 发表于 2016-5-19 09:42
物业管理是为了服务大家的!当然服务吗?就肯定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您说的有道理的,我们改进! ...


我们希望物业公司,帮助业主把小区内不占容积率指标的一切物体,不仅停车位(不管地上还是地下,我们只管容积率-土地使用强度),还包含每一粒沙子、每一棵草都从开发商手里依法讨还回来,不能让开发商只卖个空筒楼给业主啊,把掐脖子的东西脱离土地使用权非法留在手里,单独再卖一遍。请物业公司站到业主的队伍中来,不要与开发商沆瀣一气,侵犯业主权益。实践已经证明了,开发商不把停车位交出来,小区宗地、小区房子就是不合格的。把停车位全部要回来,小区停车秩序就好了,很长时期内是不需要道路画设停车位的,道路画设停车位,是实在没有地方停车了才能画的,而且这些不是给小区配建的停车位,这是小区未来的发展空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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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19 14:0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mzy 发表于 2016-5-19 13:18
我们希望物业公司,帮助业主把小区内不占容积率指标的一切物体,不仅停车位(不管地上还是地下,我们只 ...

你一定争取当上业主代表,或者把你上述言论传达给你们楼的业主代表,我支持你!如果按照你的论述能成功的话,这也是一次革命了,因为大到全中国、全省不好说,全烟台市没听说一家小区的地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如果您能给我们要过来,您说你是多大的功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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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20 09: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希望大家积极评选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康和新城小区停车规范管理听证会”,文明表达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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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5-20 12: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希望大家积极评选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康和新城小区停车规范管理听证会”,文明表达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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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5-21 19: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希望大家积极评选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康和新城小区停车规范管理听证会”,文明表达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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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5-24 08: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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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5-27 08: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希望大家积极评选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康和新城小区停车规范管理听证会”,文明表达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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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6-17 12: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康和新城客服部 发表于 2016-5-27 08:26
希望大家积极评选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康和新城小区停车规范管理听证会”,文明表达个人意见!

积极参与的前提是有用,文明表达的前提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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