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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15:4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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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dvmiao 于 2015-7-18 11:07 编辑

谢谢大家,
沙发
发表于 2015-7-16 16: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老伴在20多年前就去世了,当时的遗产没有分割,其中就有大女儿的份额,老人生前给A某两万属于赠予,作出的将来A某不能继承的言论不是遗嘱,不发生遗嘱的效力,A某无需将2万元拿出来分割,老人去世前如果没有立遗嘱,则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大女儿去世,A某是老人的直系血属,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A某可以跟两个阿姨平分老人的遗产,如有疑问加微信平台:yantaisusong  咨询,律师咨询电话1531865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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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17 16: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如有证据证明所陈述事实的,不能参与继承。。。。。。。。
多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权。。。。。。。










律师热线:1358983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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