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1607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5-5-1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各位律师,小女子不得不来求助了
2015年3月20日,因前夫出轨,我与前夫法院调解离婚.但当时因为证据力度不够,所以无法以过错作为离婚的原因,最终写的是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儿子归我,他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前夫说经济困难.抚养费至今一分没给.就在昨天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于6月9日去法院起诉,说离婚后从原公司离职后,目前收入降低,不能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要求按照现工资收入的25%变更抚养费.
我目前不知道他在哪里工作,我只知道他3月底从公司离职的时候是得到了一笔10万元的补偿金,该补偿金是4月份打到他的工资卡里的.他从离婚后就和小三住在一起了,也从来不来看孩子.现在又起诉降低抚养费.我想求助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和儿子的利益?跪谢各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