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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秩序,提升停车服务便民度,切实保障市民出行权益,根据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芝罘区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将执行不少于30分钟免费停放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核心政策:30分钟免费停车[color=rgba(0, 0, 0, 0.9)]《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除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场所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给予机动车不少于三十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长。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参照执行。 [color=rgba(0, 0, 0, 0.9)]《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将严格落实这项免费政策,并更新价格公示牌,明确收费标准与免费时长,请市民放心停车。 二、芝罘区这些停车场,可享免费福利[color=rgba(0, 0, 0, 0.9)]根据停车场属性和经营性质,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公立医疗机构、政府定价的国有景区、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单位配套停车场,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等。(具体名单如下) [color=rgba(0, 0,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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