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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可以一次性买断社保了吗?想给婆婆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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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22:3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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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性买断社保能买了吗?前几年想买因为婆婆年龄不够!现在够了不知道买断政策又开放了吗?是多少????啊?上次记得是6万多好像



     
沙发
发表于 2015-12-16 22:4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烟台好像女的13万5.男的14万9吧。我也是听说具体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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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23:2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秋天的绿苹果 发表于 2015-12-16 22:49
烟台好像女的13万5.男的14万9吧。我也是听说具体不祥。

啊?怎么涨了这么多!大概三年前是6万多的这翻倍了啊!之前因为婆婆年龄不够但是老公的姑姑年龄够了直接从老家把户口提上来买断了是6万多!这么几年翻一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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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17 07:4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婆婆2012年买的,当时据说是交了不到六万,但是后来又补交的加吧起来大约也是有八九万吧?领的还少,好像每个月才领八百来块钱。这次这个貌似领的多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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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17 08: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先去咨询一下能不能买,以前在企业干过吗?还是从事过个体?除了年龄外还有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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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17 08: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能买就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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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17 09:1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好像有限制条件的,同求,我也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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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17 10: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怎么买法    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去哪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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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17 11: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烟台户口,在烟台参加过工作但是没交保险的,男的15年社保加医疗14万9,女的13万左右好像,居委会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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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17 11: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必然要贵,原来6W多的那些,现在工资都涨了1倍多了,早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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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12: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都要什么条件?明白的大神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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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2-17 12: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有用的就是个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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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2-17 12: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有用的就是个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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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2-17 12:3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手里有钱就买吧,岁数大了毛病多啊,有医保还放心,钱放着也贬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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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2-17 12: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15万真心不合算啊!年龄大了够呛能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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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2-17 13: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想补的可以加我QQ35977986,我朋友可以帮忙办这事,还能帮忙争取到优惠。我印象里好像男交14.8,女交13.8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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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2-17 13: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社保缺口这么大,6W肯定是不够了。基本工资现在都涨到多高了啊
其实主要还是图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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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2-17 14: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有么?我老家是海阳的,给村里电话说是没有收到通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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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8 09:1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社保说每年差不多要8000多补15年!基本就是13.5左右那个!婆婆今年57年龄其实还是划算的吧!但是她一听这么多死活不买而且8000多这个指的是到本月34号前所有材料都齐全的如果不齐全拖到下一年度还要涨!纠结了24号材料肯定准备不齐婆婆也不肯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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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2-18 13: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青鸟飞鱼 发表于 2015-12-17 12:10
都要什么条件?明白的大神请指教

烟台出台新政:多种情况下企业职工可补缴保险费
2015-10-15 22:12:06 来源:胶东在线 已有21人参与 [大中小]
2016烟台年历宝宝大赛 让梦想飞
  胶东在线消息:记者15日从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政策,企业因各种原因没有给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曾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者中断缴费的人员以及没有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按照规定补缴社保费。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6月30号。
  此外,补缴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继续在烟台市范围内参保缴费的还可以通过访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及社保卡信息等,还可以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查询个人的社保情况。
  附:详细说明
  烟台市按省文件精神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政策,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曾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及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补缴社保费。
  关于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
  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我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劳动关系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以及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具有烟台户籍,曾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个体工商户补缴
  具有烟台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本人(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上述人员中,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15年,自办理补缴时间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所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间均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有过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经历的,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其本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最早工作时间。
  关于补缴险种、基数和缴费比例,文件均作出明确规定
  补缴险种。明确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照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起始缴费时间予以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执行。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作为累计缴费年限。除对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发补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外,补缴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补缴基数
  明确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申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会保险法》施行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均以补缴时烟台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统一认定为0.6。
  缴费比例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
  明确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缴费比例按对应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执行。以个人身份(含个体工商户)补缴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补缴时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执行。
  关于补缴申请办理及审核程序办理地及经办职责划定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向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以个人身份补缴(含个体工商户)的,已参保缴费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在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劳动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向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审批及经办程序
  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应汇总报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复审备案。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补缴申报汇总审核表》,分别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和个人实施补缴。
  办理补缴所需提供资料,重点强调
  一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或劳动监察行政责令整改书和社保稽核意见书。
  二是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可证明“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如:(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6)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包括有关获奖证书、企业集资凭证、入党入团志愿书及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档案等各类历史实物证据。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文件还针对一些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办理补缴。
  (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照中断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按“自后往前”的原则,补缴2011年7月以后中断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按补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执行。补缴的医疗保险年限,只计算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三)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外,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8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我市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进行全员补缴。
  (四)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对从未正规就业、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连续工龄认定条件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军龄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对曾经因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单位的人员,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作年限,不得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对曾经被判刑人员,其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处理,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补缴时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
  (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均做特殊标识、单独管理。除正规就业调动转移外,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后,均在首次补缴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应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未按规定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对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执行,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若年满55周岁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后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其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满十年以上,也可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退休。
  (七)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其出生时间的认定,统一按照本人申请补缴时提供的第二代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
  (八)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社会保险费的,其待遇领取时间为全部补缴费用到账的次月。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又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人员,其待遇领取时间为人社行政部门批准的时间。
  (九)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十)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从未缴纳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补缴人员建立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提供的“工作经历”材料及补缴社会保险的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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