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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国管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次新政中有三大变化,看看对你的买房,有什么帮助吗?
第一点变化: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为了方便购房者,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要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就能申请办理。不再是12个月,缩短了半年的时间,为刚需购房者提供了便利。不过,其他的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等,依然是固定要求。
第二点变化: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旧的国管公积金政策中,对于二套房是“认房不认贷”。如今,更改为“认房又认贷”。通俗的讲,就是看申请人名下有没有房子,还要看全国范围内住房贷款记录,一旦超过二套房认定标准,那么,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购房者申请人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子,没有贷款记录或者有1个贷款记录,属于二套房。而且,申请人名下没有住房,但是却存在1个贷款记录的话,也归属于二套房。这两种情况, 都只能按照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进行。只有名下没有住房和没有贷款记录的,才是首套房。所以,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进行选择。
第三点变化:二套房最多贷60万
在此国管新政中,调整了首付款比例。购买二套房的人,首付款最少要支付总价格的60%。也就是购置100万的房子,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首付款只需支付20%,也就是20万。而非经济适用房的首套房,需要支付30%,也就是30万。但是,二套房的话,需要支付60%,首付款至少需要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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