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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大姐闯红灯被轿车撞飞,车辆损失严重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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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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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清晨,在幸福东路与祥贞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闯红灯通行路口的妇女,被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撞倒,车辆损失严重,所幸无人员伤亡。在此交警特别提醒骑行电动车的人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自身防护,以免惨剧一次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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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2月10日早上6时45分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幸福东路与祥贞路路口,一辆白色轿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撞倒,中年妇女倒地不起,要求民警前去处理。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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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来到现场民警发现,120急救医护人员已来到现场,正在对受伤的骑电动车的妇女进行询问救治,不一会急救车就将妇女送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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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紧接着民警开始勘查现场。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车支离破碎的躺在该路口的中央,在电动车的北侧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轿车的左前车头部位受损严重,地上布满了撞击留下的电动车与轿车的车体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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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时该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员看到了民警随即走了过来,“民警同志,我是由北往南正常行驶的,是这辆电动车突然闯红灯出现在我的车前,她车速很快,我根本反映不过来,才撞倒的她,但愿她没事儿。”看来该驾驶员面对刚才发生的事故还心有余悸,描述事故过程中还略带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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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民警勘察完现场,紧接着联系了拖车,将事故受损车辆拖移恢复了该路口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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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随后,民警来到医院,查看受伤妇女的伤情。据医生介绍,经初步检查,该妇女并无大碍,只是受了轻微伤,不过还要留院进行系统检查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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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回到队中,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了事发时的瞬间:只见事发前该路口通行的车辆非常少,6时40分许,路口北面快速驶过一辆白色轿车,而几乎同时,路口东口窜出一辆电动车,两车快速在路口中央交汇,随即发生了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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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轿车前头撞上了电动车,瞬间碎片四溢,骑电动车妇女被撞脱离电动车,先是趴在白色轿车的发动机盖上,由于惯性,又一下子被甩到了道路上。该妇女被撞后曾经几次试图爬起,但是最终还是躺在了路上,这时白色轿车驾驶员迅速下车查看情况,并立即拨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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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整个事故发生过程不过几秒钟,不过在监控中还是能清晰的看到白色轿车通行的南北方向的信号灯是绿灯,而电动车行驶的东西方向为红灯,显然是骑电动车的妇女闯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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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该妇女并未带头盔,只带着大衣上的帽子,不但不能有效保护头部,而且还影响视觉和听觉,由此可见防护意识非常薄弱,许多类似的事故都是因为撞击头部而伤亡的。”事故民警指着监控画面不住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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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根据监控视频记录、勘查取证,以及综合当事人和目击者描述。事故民警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骑电动车妇女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即闯红灯所致,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白色轿车驾驶员是正常驾车在信号灯为绿灯的情况下正常通行路口,不应负事故责任,因此,由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骑电动车的妇女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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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据事故民警介绍,在日常处理的事故当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占很大的比例。究其原因,违法行为是事故的源头,大多还是驾驶人不当的驾驶习惯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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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闯红灯、超速行驶是电动车驾驶员们最普遍的行为。由于电动车大都没有牌照,也并未缴纳保险,这也为事故后进行维权和赔偿带来很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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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每天早晚高峰期,是电动车活动最为频繁的时间段。每天的在幸福路沿线道路,一旁的非机动车道内都有数辆电动车并排骑行,速度甚至比机动车还快。由于路幅窄小,遇上前方车辆拥堵,不少电动车还在机动车道内来回穿行甚至在路中央通行或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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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21: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而且电动车驾驶员经常无视信号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电动车几乎又没有什么噪音,出现时速度既快还无声无息,这极大的影响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判断,造成了惨剧的一再发生。该起事故,又一次为骑行电动车的人们敲响了警钟!事故民警严肃的告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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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06:0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就是不守规矩的结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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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2-28 08: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作死就不会死,可惜了机动车驾驶员,明明自己无责,还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狗屁的交法,所谓的保护弱者致使非机动车对于交通规则置若罔闻,纵容了一部分“弱者”的横行霸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立法者就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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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2-28 10: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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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2-28 10: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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