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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煮今年28,烟台人,女朋友今年25本省其他县市的,和女朋友谈了快一年,这个月也见了双方家长,最近女朋友听身边朋友和同事嗦摆,说女人在婚姻方面是弱势群体,自己欠缺安全感,要我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这样让她觉得心理踏实,真心待他!
房子是我爸妈11年买的,全款,前两年装修,家具电器都是自己家张罗的,房子在我爸名下用作我结婚用的,到时候结婚以后会过户到我名下!
我的想法是房子是我爸妈买的,我没有对这套房子的处置权力,如果是有房贷或者她家里有帮忙的话,我二话不说会写上她的名字,我曾经也打算等她怀孕以后会跟写上她的名字,但是目前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我也和她商量过,把我新买的车,结婚后过户到她名下,婚后财政大权归她,她依旧是不让步。
她的想法是她认为自己在烟台孤身一个人,她家里条件也不好,万一以后吵架闹矛盾,让她没有安全感,她认为房子写上她名字多一些物质上的保证让她更踏实!
万能的论坛有没有人碰到这种情况?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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