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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在农村被狗咬了,他们根本就不当回事。小时候大概是85年吧,过去我爸的朋友家南里村玩,被他弟弟家那条一米多长的大狼狗咬了手,几乎给咬透了。那家的主人出去串门,狗中午没喂食,所以饿得脾气比较凶。狗主人带我去赤脚医生家包扎,手就用那种粉红色的卫生纸包着。到医生家,血都把卫生纸泡透了。医生家里正过年请客,也没进屋,就在街门里面迎着西北风给抹了点儿磺胺结晶和紫药水,包了纱布。当时有个说法,把狗肚子底下的毛剪一撮烧成灰按到伤口上就好了,也没这么弄。其实我觉得那么弄也没啥用,反而更容易感染。光说她家的狗打过针了,牌没挂,说没有事,狗主人就再也没露过面。我哭着要回家,我爸的朋友家人不过意,非得多留我住几天养伤。一个周后送我回家,伤口表面愈合,里面化脓了。我妈一看,吓得赶紧领我去厂医务室,厂医一看,立刻让去青年路医院。青年路医院一瞅,马上让我妈带我去防疫站打狂犬疫苗。打了五针,我记得那会儿是一块钱一支,粉红色的。我现在右手还有三个伤口,贯穿伤。手心两道1.5厘米的疤,手背一个黄豆大的狗牙印,右手差点儿让那死狗给我咬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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