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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规:小区停车位100%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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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4-8 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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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充电设施配建政策,鼓励用户自行报装个人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在内部停车场按停车位一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去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对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沙发
发表于 2021-4-8 13:0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充电着火了殃及整个地下车库,小区应该单独规划建设充电装置,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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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4-8 13: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火星上的水 发表于 2021-4-8 13:02
充电着火了殃及整个地下车库,小区应该单独规划建设充电装置,相对独立

那肯定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敢这样做,关键是这样一来,车位价格又得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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