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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山东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微博发布通报称,2019年12月2日18时38分,槐荫公安分局振兴街派出所接到报警,阳光100小区某室发生天然气泄露,有着火隐患。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与分局相关警力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与济南救援消防支队槐荫区大队及济华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刻开展抢险、救助、调查工作。 民警在现场楼下及时控制了当事人侯某华(男,44岁,无业,菏泽人),经讯问,侯某华供述其因家庭纠纷,一时冲动将连接家用煤气表的煤气管道拽断,致使大量天然气泄露,危及公共安全。 侯某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4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被槐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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