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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5-8-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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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恢复0元包标准有线宽带10M。
2、赔偿损失6500元,退还渠道保证金1万元,共计16500元。
3、相关责任人及领导就此事书面道歉。
4、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4年6月份,招远分公司以“协助招远移动公司把该投诉推给烟台移动,不再找你解决”为借口,找我签订了一份中国移动通信客户业务受理单。该业务单上明确写着“开通家庭1人手机保底48元,0元包标准有线宽带10M”,实际上,每月还要扣我20元宽带使用费。
招远移动公司,以欺骗手段,要客户去签署业务受理单,自己却不按签署的政策执行收费,构成合同欺诈行为,招远分公司应该为此过错承担责任。
招远分公司要按受理工单标注,恢复0元包标准有线宽带10M,前期多扣费用10倍返还,并且赔偿给我造成的连带损失等合计6500元。当时缴纳的渠道保证金10000元立即返还。
法院说这1万元的渠道保证金与此案无关不受理。招远移动说此款在解除合作满1年全额返还。我当庭答应此款不追究,到期如果招远移动不返还,再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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