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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在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辖区发生了一件“蠢事”,一名女子自行车丢失后,不报警求助反而转身偷走他人自行车,从受害者变成了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近日,李某骑着自行车到某商城购物,他像往常一样把车停放在商城南门,心想买东西也用不了多久,一会儿就出来了,于是没有锁车就进了商城。可是当李某买完东西出来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发生了,他的自行车没了!心急的李某赶忙拨打110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监控,发现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在当天9时许将李某的自行车骑走了。民警通过“天网”系统,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确定了张某的最终落脚处在开发区某单位。
随后民警加大了对该单位周边的巡逻力度,次日8时30分,一名穿红色衣服、骑自行车的女子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上前拦停该女子,该女子称她叫张某,在开发区某单位上班,在盘问过程中,张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避,经进一步盘问,张某对其盗窃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她于案发当日去买东西,把自行车停放在某商城南门口,大约10分钟过后,她买完东西出来后发现自行车没了,找了一圈没找到。张某说,没有自行车上班很不方便,这时她看到旁边停了一辆自行车,于是便鬼迷心窍地把这辆车“牵”回家了。
回到家后,张某寝食难安,心想毕竟是偷来的,警察会不会找上门,没想到第二天在上班途中便被民警抓获了。
张某所盗窃的自行车价值不高,但是其行为构成盗窃,目前,张某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自己的车被偷,反过来又偷别人的车,受害者反成嫌疑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此戏剧的一幕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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