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65550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7-1-1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早上上班看到车上普遍坐着四五个人,一看就是拼车一起上下班的,确实方便了很多辛苦上下班一族,也让车主减轻一点点用车压力,两好 做一好的开心事,有同事拼车,在一起说说笑笑,也挺开心,起码上班路上不觉得太无聊。非常赞成这种做法。不过天有不测风云那,不能不做为未发生的事情做打算,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或者更严重点有人因事故死亡,这责任该怎么区分呢?搭乘者和车主之间只是自愿的搭乘关系,并没有什么书面协议关于事故责任的区分,真的到了那一步,车主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乘客的权益也不知道去哪维护。这种情况,车主与搭乘者签一个免责协议,是否会使车主就此免责,车主不承担责任,乘客的损伤又该如何得到保障。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个事,因为我的车也搭乘了两名同事,我打好了免责协议,划定了责任范围,这样我和他们都签字了我是否真正做到了免责?发生事故,他们受到的伤害如何能得到保障。内行的人给解说下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