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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海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18人组成的团伙诈骗案!


公诉人发问 
律师团 
案情简介 自2017年9月,被告人魏某某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注册成立两家商务公司,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招聘人员,利用微信实施诈骗活动35起,共骗取人民币23万余元。 被告人魏某某等18人以微商为诈骗对象,在诈骗活动中分别负责“售前”“售后”。先由“售前”人员冒充为卖枸杞的“宝妈”微商在网上寻找从事微商的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然后和被害人交流后互相推广各自销售的产品。后“售后”人员会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并先后从被害人处分两次购买少量枸杞,期间“售前”人员会给被害人发送微信红包作为奖励,以获取被害人信任。通过这一系列操作,“售前”、“售后”人员均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由“售后”人员以公司需采购福利产品为由从被害人处订购大量枸杞及被害人所卖商品,后被告人魏某某自己或安排人员冒充公司财务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确认订单情况,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利用被害人想从中赚取差价、急于下单订货的心理,诱导被害人提前垫付购买枸杞款项,后“售前”“售后”人员编造各种理由不打款、不发货,完成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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