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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情况。今年,山东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了82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56件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布会上公布了其中6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导向性强的典型案例。其中,烟台陈某安等五人违规给小黄花鱼染色后销售,被检查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烟台的陈某安等五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使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碱性橙Ⅱ(俗称“王金黄”“块黄”)对批发购进的小黄花鱼进行染色后,在芝罘区某市场向社会公众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500余元,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芝罘区院依法对五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在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消除危险,在主流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7.5万元。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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