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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时候看山下有个帖子是孩子家长的事,没离婚前女方算是对婚姻不忠诚吧(刚才看下没有了)
不过这种事,外人都不好说。
我也有一个故事,比家长之间出轨的刺激多了!
一个不到30岁的小闺女与有家庭的40多岁靠50的“男朋友”交往了2多年,并且在江西那边老家举办了婚礼!!男方给小闺女在山东某地购置一套房子,后来,性格实在不合和平分手,男的答应给女方10万元分手费,谁知道,给了5万之后就再也不见面不联系找不到人了,小姑娘很生气,要起诉男的重婚罪。。。
我对这种事感兴趣,问了一个律师朋友,她说,如果男方和他老婆摊牌,被起诉重婚的就要包括小姑娘本人了。假如男方配偶不起诉重婚只是要求民事诉讼,并要求小姑娘返还获得的大额财产,认定之后也是要返还的,退一万步,男方配偶这些都不诉,仅仅起诉分手费,要求返还法院也是会支持的,也就是说。。。女方偷鸡不成反蚀米(虽然很难听,但是法律就是这么现实)。
所以说,占了便宜悄声的行了,别太过分了。更何况还是不道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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