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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山友: 我是君美雪铁龙的员工,我了解事情的真相,关于本次事故的发生,不像之前帖子所发出的的那种情况,那是歪曲事实的,是不客观的! 帖子及生活帮的报道,都只是针对试驾者来进行的报道。从侧面来说,没有真正去了解事情的很多事实与真相。我们承认事故是我们的责任,因为我们在帮助客户购车的过程中,客户在我们的营销过程中受到了伤害。但是,客户不应该扭曲事实来污蔑我们。 帖子中一直在强调试驾的时候车速很快,开到了160,但是大家想一下,160是什么概念? 高速160会仅仅撞开5节护栏?会驾驶员和副驾人员都现场没有大碍?我觉得大家可以试想一下这种可能性! 烟台幸福这边任何一条道路人都不少,车流量也比较大,就算是到了幸福北路也不可能允许我们的车去开到那个速度。我们的驾驶员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没有超速,因为他经过的路线上都有摄像头。车速是70迈左右,而且事故发生处是刚过摄像头的位置,交警方面没有拍出我们超速!对于帖子中的肯定我们超速,说交警已经出具证明的事实是不符合实际的,现在交警没有出具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书及车速的认定!
事故发生之后,我们的驾驶员对副驾客户说:要拨打120,但是副驾驶座的客户却阻止,并声称要等自己的丈夫和朋友来了再说,意识非常清醒。我们的驾驶员并没有听客户的意见,而是拨打了120,。客户当时阻止,是为了自己丈夫和朋友来安慰自己?还是要给自己出主意?还是?? 事故发生第二天,交警部门即联合今晨六点将此报告刊登到了报纸上,版面很大,上面明显有驾驶者和副驾的相关身体及各方面的介绍:客户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无大碍! 把客户送达医院,烟台君美公司安排3人及时到医院陪同检查及垫付医药费,并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当时医生给出的结果是软组织受伤,因发生事故时客户并无任何受伤血迹,医院建议住院观察,当时CT检查结果无异常,我们依照医院的说法给客户安排住院,缴纳住院费将近7000元。公司领导第二天带着礼品去看望客户,后续每天安排人员去医院看望。客户检查的单据都是说明了客户并无大碍!而不是像客户在报道中所说的那样,严重腰椎骨裂、脊椎变形!记者报道中多处公司澄清的事实被剪辑,这也是真实报道吗?? 而且公司领导很早就出面,并声明我们不会推脱责任,该公司承担的费用公司会一律承担,不该公司承担的将走法律程序。现客户不愿意出院还要求我们继续垫付医药费,那我们也不可能无休止的垫付那些医药费!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去把我们该付的费用支付客户。 伤者家属因为担心医药费的问题不理智的将事件夸大扭曲,并在微信朋友圈、QQ群以及煽动记者来进行不切实际的报道,对于我们公司的名誉上的伤害,真的让我们很无奈!所以我要澄清事实,有图有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