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台论坛! 请登录/注册 一键登录:
按首字母搜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首页 烟台业主论坛 『芝罘区』 芝罘区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0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芝罘区其他小区] 芝罘区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21 0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年来,芝罘区编办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和省市控编减编各项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用编审批,落实控编减编方案,把好总量关口,不该增加的编制坚决不增,确需增加的严格控制在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切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确保实现行政、事业编制“两个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
  健全规章制度, 严肃编制使用纪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 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视编制纪律超编进人、无编制使用许可进人,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调整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构建公共服务新格局等有力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结合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情况以及职责任务变化,整合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内设压缩非业务机构数量,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人员编制,该减少的编制坚决减下来。优化职能配置,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从部门内部的不同科室整合到同一科室、从不同部门整合到同一部门,实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严控编制总量,实现动态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思路,实行“瘦身”与“强身”相结合,对职能和任务增加所需事业编制的,尽量通过内部调剂或完善运行机制加以解决,切实管住总量,控制和减少增量。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为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及时增加了编制,保证重点工作和民生事业的发展。
  严格编制使用,计划、专项双重管理。各部门(单位)编制使用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在省、市下达的编制计划总量内,本着“编内进人、以退定补,突出重点、梯次配备”的原则,统筹研究提出年度用编进人建议计划,着力充实基层和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严格按照“申报-审批-许可”的工作流程,专项下达用编计划。人员补充需在编制使用计划内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无编制使用许可进人,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强化实名制管理,确保实名制信息真实准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库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为实名制信息维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及时审核、不定时抽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严肃性。区编办设置实名制业务网上办理专区,方便基层单位办理网上业务,切实保证了实名制系统机构人员信息动态更新的时效性。加强配合联动,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制定了《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工作流程》、《区内调整、区外调入工作流程》、《政策性安置工作流程》、《减员销编工作流程》 等工作流程图,确保编制使用、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打造监督平台,实现编制“阳光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编办门户网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将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同步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管渠道,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预付款消费警示
  随着一次付款分期消费的预付款消费方式日渐增多,紧随而来的预付款消费纠纷也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近期,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收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美容店、健身房等商户的事情,投诉人普遍存在预付款数额较大,且没有消费合同、发票(或收款收据)等问题,给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带来较大困难,此类消费纠纷成为了当前投诉的热点。为此,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规避预付款消费风险,谨慎选择预付款消费,莫贪便宜购买大额消费卡。
  “预付款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按摩、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商家利用多充值多优惠的方法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消费卡,但是,预付卡属于先付款后消费,消费风险大,消费维权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介绍,由于消费延续周期长,消费受限条件多,商家信誉难以保障等因素,预付款消费存在“五难”风险。终止消费退卡难。消费者一旦办卡充值,就无法轻易退卡终止消费,如果不能在有效期内消费卡内金额,也很难办理退款。商家承诺兑现难。消费者受商家的高额折扣优惠、免费体验、周到服务等吸引而办理消费卡后,发现很多商家的承诺却变成“空头支票”。服务质量保障难。消费者持卡要求商家提供承诺的服务时,经常遇到服务人员不按约定时间到位,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现象。消费维权举证难。多数预付款消费未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仅做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没有详细明确的约定,消费者处于“空口无凭”的尴尬地位。经营倒闭追偿难。部分经营场所一夜之间关门停业,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有些店铺经转手后新的经营者不承认原来的优惠协议,不提供服务更不愿退款;还有些经营者以极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预付款后,短时间内携款“蒸发”,恶意诈骗。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款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合理消费,警惕“陷阱”。消费者要看清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的性质,不要跟风(追时尚,跟熟人)消费,要从知名度、信誉度、管理状况上看经营者的实力和经营规模,以便安全消费。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到相关部门查询该商家是否已备案,并了解存管保证金事宜。尽量不要选择预付款数额过多、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宣传,贪图便宜购买过多的消费券或消费卡,更不要拉亲朋好友入围,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广、过高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如果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就会损失惨重。不要听信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合同为依据。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建议在签订书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尤其要重点阅读服务标准、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条款,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如合同、协议、发票(或收款收据)等相关证据要注意保存,遇到消费纠纷时便于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应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消费者在持卡消费时,若发现商家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商家突然关门并且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今年,芝罘区红十字会加强红十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并严格规范标准,完善了区红十字会制约监督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红会职业化队伍。
  加强红十字精神宣传教育,大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
  “人道主义精神具有崇高性、超现实性。”芝罘区红十字会负责人说,加强红十会精神宣传教育,需要动员社会、动员广大民众参与、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宣传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宣传,积极主动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延伸红十字会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区红十会建立了“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委员会”、“红十字新闻工作志愿者委员会”,聘请党委和政府以及宣传部门负责人和知名人士担任宣传委员会委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红十字宣传骨干队伍,并构建起红十字大宣传格局,红十字精神宣传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多种类、立体化的,让更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人道救助事业中来,把红十字宣传工作贯穿于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区服务、青少年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宣传意识,区红十字会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有很强的宣传意识,人人都须成为宣传能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区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在宣传的过程中,区红十字完善了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主线,以特色活动、品牌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救助等宣传活动为重点的大宣传格局,及时报道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大对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区红十字会的社会知名度、信誉度,扩大了区红十字会工作影响,营造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其次,创新了宣传内容与形式,完善红十字会新闻发布机制,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志愿者在城镇、乡村、学校、社区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义诊及各种救灾救助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及各种业务宣传资料、活动简报,开展各种讲座,发行宣传专刊,特别是组织策划好了每年的“5.8”世界红十字日纪念活动,不断提高区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
  完善区红十字会制约监督机制 重塑红十字公信力
  今年,区红十字会还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了避免区红十字会的声誉受影响,对涉及区红十字会的企业商业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严格执行区红十字会与企业合作应坚守的原则,以及选择合作对象的底线,真正让那些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社会的企业加入进来,保证双方在合作上不存在任何牟私利的情况。同时,建立区红十字会与公众信任关系,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理念,建立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完善了区红十字会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公众参与,重塑红十字公信力。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职业化区红十字队伍,适应依法治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十字会的需要,今年区红十字会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加快区红十字会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步伐。一方面,明确职业化建设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大力提高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有国际视野、专业素质和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品格高尚的职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队伍,为不断开创全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一方面,今年区红十字会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坚持以人道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推进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队伍职业化,即:红十会工作人员以行使人道主义工作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并根据区红十字会工作规律和红十字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红十字会队伍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严格职业准入,坚持开好区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选任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统一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区红十字会工作职业准入“门槛”,保障准入的人员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条件、较高素质;确保不合格人员进不了红十字会,当不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