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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玉章
有人做过统计,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的中文译本多达十几种,其中脍炙人口的“to be, or not to be”这句经典台词的译文却差不多都是“生存或毁灭”、“是生,还是死”之类的话,即使在今日国人的文章中,引用这些译文者也屡见不鲜。
我在看此剧的电影或剧本时,每到此处,总觉得这位被士兵们誉为“valiant Hamlet”(英武的哈姆雷特)的年轻王子怎么会在杀父之仇、夺国之恨、母亲附逆之耻面前独自抉择该怎么办时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感到不合情理,值得商榷。
要想翻译忠实原文,首先就得准确地理解“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我认为这关键在于“to be”,因为“not to be”只是前者的反义词,只能视前者的译文而定。在英国出版的词典中,be 的释义是 exist,中文释义:生存;exist 的释义是 (of people) live (esp. in reversed conditions),中文释义是:(人)生,生活(尤指在逆境中)。
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看到 be 时,自然会联想到的它的含义之一是“生活在逆境之中”。那么,哈姆雷特的生存状况是否与“to be”的含义相吻合呢?根据剧情,他本是个快乐的王子,父王被谋杀后便乾坤颠倒,除了一个好朋友外,所有朝臣都逢迎攀附于新国王他的叔父,就连自己的母亲也改嫁给这个谋杀亲夫者,而王子本人整天遭受的是猜忌、鞭挞、讥讽、凌辱、冷眼和鄙视,就连曾经心爱他的母亲对自己也多是有责备。
哈姆雷特此时的的确确是生活在残酷的逆境之中。莎翁仅用了一个英语中最简短的单词,就确切地描绘出哈姆雷特的艰难窘境,这位文学巨匠的神来之笔,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然而,汉语中的“生存”和“生”乃至“生活”都没有英语中特指的这层意思,这些译文的前面应加上修饰语,才能精确地表达出原文的含义。
因此,我认为可以把“to be”译为“苟且偷生”,把“not to be”译为“奋起抗争”。为了简练起见,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译为“偷生,还是抗争,这是个问题”。
撰写本文期间,看到4月25日《环球时报》第4版刊登的题为《王子演王子》的照片,说明文中提到查尔斯王子在莎翁逝世400周年纪念活动上自告奋勇朗诵了《哈姆雷特》经典独白:“是忍辱偷生,还是一死了之”。
这里“to be”的译文倒与我的想法有点不谋而合,然而把“not to be”译为“一死了之”,我却不敢苟同。虽然在本大段台词略后部分有“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with a bare bodkin”(他可能仅仅用一把小刀就会了结自己的性命),不过,我觉得这是哈姆雷特想象在忍受凌辱时可能会发生的情景:忍辱偷生,生不如死,难以忍受,不如一死了之,但是黄泉路上无归人,又惧怕死后去那未知的国度,于是赤热的决心失去光彩,犹豫使人变成懦夫。
其实,这都是懦弱表现的递进,而不是“not to be”所表示的与之相反的行为。
根据人们的思维逻辑,提出看法或问题之后,一般要对所说的看法或问题予以阐述或说明。我认为,紧接下来的台词就是对前一句台词的解释。“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是默默忍受暴虐命运的箭穿石击,还是奋起抗击无穷尽的苦难,通过反抗,把它们清除干净,这两种抉择,哪一种更高尚?)
看,这把“to be”、“not to be”和“question”的含义诠释得多么清晰!“Not to be”不应是“死”、“毁灭”,更不是“一死了之”的意思,而是“拿起武器”(take arms)进行“反抗”(opposing),也就是说:“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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