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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诚辉物业 于 2016-4-19 15:41 编辑
公告 尊敬的业主: 随着小区入住业主越来越多,因车辆随意停放已出现如下后果:
1. 部分业主将车辆停到绿化带,绿地破坏严重。
2. 地上车辆密集,车辆刮擦、划伤事故频发,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已严重影响邻里关系。
3. 车辆无序随意停靠,造成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车操作半径不足,给小区治安消防带来极大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为规范小区车辆停放,加强小区车辆管理,我公司特发布如下车辆管理公告:
1、地上停车位将对不能直接通往地下车库的楼座(1# 、2#、 3# 、4# 、5#、 7#、 8# 、10#、 11# 、12#、 33# 、35# 、38# 、39# 、40# 、41# 、42#)业主进行分批次抓阄分配,并按烟台市物价局收费办法进行收费。地上车位租金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收支明细每年公示。车位分配具体抓阄日期将于近日公布,请密切关注。
2、 1号、2号、3号、4号、5号地下停车库届时将全部开放,其余车辆一律停至地下车库,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租赁或购买车位,具体咨询开发单位售楼中心。
3、 外来车辆及访客车辆统一在售楼处广场停放,并按烟台市物价局收费办法进行收费。
4、 小区车辆正常管理期间,对于无地上车位且未在地下车库购买或租赁车位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本小区.
5、 物业公司对有车位的车辆不按规定仍乱停乱放的进行锁车,数次不改的取消进入小区权限。
公告有效期: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在公告有效期内,业主有不同意见可到物业客服中心签名登记。 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和新城物管处 2016.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