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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1-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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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好,不知道您的房子是多大的,你们的合同是否约定了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3%的误差比。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
还买受人。
所以说您这个情况首先根据你们的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且超过3%的话,超过的部分是由开发商承担的,在这个情况下您退房其实是不划算的;即使您想退房,也不需要像开发商说的必须先还贷款。需要代理解决的话您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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