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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论坛11月2日讯(通讯:馨杰、郝政)近期,芝罘区财政局积极做好资金筹备工作,拨付专项资金1197万元,支持我区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使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快芝罘区金融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推动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对在我区新设的全国或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其竞争影响力,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对在我区新设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根据其实缴到位注册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 加快市级以上金融分支机构聚集,对在我区新设市级及以上金融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 优化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对在我区新设的全国或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办公用房购建及租赁补助;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成功、省政府考核范围以内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等给予补助。
根据各金融机构申报资料,芝罘区财政局联合区金融办进行了严格审核,最终21家金融机构符合条件,拨付扶持资金1197万元,其中,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奖励730万元,招商引资金融机构落户补贴350万元,金融机构落户购租房补贴117万元。资金的拨付,对优化金融机构融资环境、加快金融分支机构聚集、促进我区金融业发展起到了有效推动作用。
下步,芝罘区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金融产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激励政策,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市场发展活力,支持我区金融业平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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