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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鸟儿飞 于 2017-8-4 16:30 编辑
大家好,我父亲是烟台罐头总厂(烟台山村果园前身)的正式员工,我父亲是1995年离职的,近期将劳动保险找回,发现公司在我父亲在职期间处于亏损阶段,没有给交保险,后期企业改制,公司给补交1992年到1995年共三年的保险,我父亲在职十三年,一直在工厂工作的员工都给补齐了,离职和开除的就从92年交,一共在职十三年,只交了三年,他们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我维权能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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