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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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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2-21 12:0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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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封山禁火令。

一、封山禁火时间:从2月20日至5月31日

二、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10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所有疏林地、有林地、宜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5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自2月20日起,森林防火区内严禁开展以下活动:

(一)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投放空中移动火源以及燃放孔明灯;

(三)严禁私自进山旅游、野营、吸烟、烤火、祭祀等活动;

(四)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

(五)严禁在高火险区内修筑工程设施;

(六)严禁从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各街道(园区)、有林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令。

五、违反封山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报告。

芝罘区森林火警电话:6674119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沙发
发表于 2021-2-21 12:1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爬山恐怕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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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2-21 13: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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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2-23 06:4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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