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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近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范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活动的相关事宜。
即日起,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2018年以来进校园、进课堂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情况,包括各类比赛、演讲、主题教育、展览、检查、评比、达标等活动项目,填写进校园、进课堂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排查表。对各类进校园、进课堂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与学校沟通和对接,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对符合学校办学实际、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发展的活动原则上予以保留,对于增加学生和教师负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要逐一进行清理,11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指出,今后,对于各类进校园、进课堂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未经审批,任何活动一律禁止进校园、进课堂,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和教师参加。外部门、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计划开展的进校园、进课堂或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向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在每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本学期进校园、进课堂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清单,原则上不得在学期中途临时安排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特殊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各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及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活动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时间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严控制各类不适合中小学教育、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不理想、与教师教书育人关系不大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活动。对于经审批允许进校园、进课堂或组织中小学生、教师参加的活动,审批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同时要精心设计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融合,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升教师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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