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怎么办

怎么办


你好!
我近来有一烦心事,不知怎么解决,想请教你一下:我(回迁户)今年和本地的一家房屋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我购买的是4号楼二单元,前天开发商却和我说因要在小区中修路,我要的楼不能按时交工了,要我在原4号楼的后面的3号楼调一个同层同面积的楼,可后来我一打听,因这家开发公司和本地的交委在协商将我要的楼改成他们的家属楼。
因我明年5.1要结婚了,而4号楼至今未动工,请问我如果我不换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如果调换我可以提什么要求?
我可找什么部门解决?

我的联系方式电话:0635-2310705、2323253
电子信箱05550555@163.com



胡勇

附件

w5wE33SJ.gif (22.28 KB)

2005-4-8 05:28

[注意]这是什么素质?斑竹?

w5wE33SJ.gif

心情评论

TOP

由于没有看到你的合同原件,根据你说的情况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你说的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实际是回迁安置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对合同上约定应当给你安置的房屋享有优先权,就算开发商将该回迁房屋出卖与他人,你也可以根据该回迁安置合同优先取得该房屋。如果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你有权按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向其索赔;二是你与开发商签订的确属购房合同,则适用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如果是开发商的行为导致你们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使你无法取得该房屋的,开发商应当承担不超过你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至于调房问题,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情况,除非你已经考虑同意调换房屋,否则该房屋一经调换,你是不能反悔,所以建议你对调房问题应当慎重考虑。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