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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请教!

律师你好:

我最近通过一个朋友想买一套房子,房子是以朋友的名义买的(因为房子是朋友公司所开发的,以内部价格买的),所以房产证上也是朋友的名字,但期间所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等房产证一办下来我们就进行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律师,通过什么方法能保障我们最终房产证上是我们的名字?

在开始买房时,是否需要先签定一个协议?

当我们将房子所有的款项缴清后,请我的朋友写一个收条,并且将他公司所开具的购房款发票我们也保留,这样做以后如果一旦出现问题,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我们所付出的钱?

谢谢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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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你在办理上述事宜前,应当与你的朋友就上述房屋买卖中的真实情况签订一份协议书,该协议要将你们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表述清楚。此外,正如你们自己也意识到的那样,在付款或办理房屋买卖交付中有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据也要注意保留,以便将来作为你们协议的佐证。这件事情存在着一定风险,是没有万全之策的,希望你们在合同履行的时候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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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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