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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刚刚出房产税了,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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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19:5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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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 明年元旦起执行
中国经济网10-2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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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0月20日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官网截图
依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计算税率为1.2%
  《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新房自交付使用后次月起计征
  《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税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购买存量房,房产税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出租、出借房产,则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产税则是从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另外,自建的房屋,房产税将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此外,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
  《细则》明确,房产税将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四类情况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细则》称,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四类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附《细则》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房产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征收(下同)。
  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房产的,由纳税人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第八条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五)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第九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符仲明)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0 20:0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2016.2017新考取入公务员人员大部分进了税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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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0 20:0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于10月13日正式启动,本次考试将在10月15日至24日期间进行报名,11月28日至29日举行笔试。目前对于考生而言,迫在眉睫的是做好报名工作,而报名的核心其实就是选择职位。本次考试招录27817人,其中国税部门招录16381人,占到总人数的59%,以绝对性优势成为本次招录的第一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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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0 20: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将于15日正式开始,本次计划招录2.7万余人,与去年招录规模相近。据统计,国税系统招录人数超过1.7万人,成为最大招录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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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0:3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个人自有的非营业用房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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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0:3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房地产税条例1986年就有了,宁夏这个条例不过是修订的细则而已,基本没有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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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0:3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如果楼主想说要对老百姓开征房地产税了,房价要暴跌了,那还是先把房地产税法读懂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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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房产税早晚的事情
但是收多少,什么规则还不确定
反正一切收钱规则都要跟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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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0 21:1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叫个什么好呢 于 2017-10-20 21:28 编辑

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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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1:2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叫个什么好呢 发表于 2017-10-20 21:11
仔细读读,唯一住房都要交,不分自用还是营业。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

你再仔细看看吧,读懂了再解读给大家听,不要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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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可爱的丫头 发表于 2017-10-20 21:05
房产税早晚的事情
但是收多少,什么规则还不确定
反正一切收钱规则都要跟国际接轨

是的,人人逃不掉的税收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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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1:4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楼主,给你导读一下,先看看1986年国家的房地产税条例,这是全国性的条例 ,至今有效。再看宁夏细则,看看宁夏有没有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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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簌簌衣襟 发表于 2017-10-20 21:36
是的,人人逃不掉的税收和死亡

是的,我们其实就是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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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1986年国家的房地产税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下面的是宁夏的条例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不懂就敢乱发。复制粘贴那么好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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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和尚v 发表于 2017-10-20 22:51
1986年国家的房地产税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你确定你看懂了???这是新政房产税,除了国有房产,公共产业房产。残疾人房产,危房,弃用房产。剩下的全部要交税,没有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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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8:2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别忘了遗产税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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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和尚v 发表于 2017-10-20 22:51
1986年国家的房地产税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你认真看了吗?是新房产税,没有免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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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跃马长空空 发表于 2017-10-21 07:45
你确定你看懂了???这是新政房产税,除了国有房产,公共产业房产。残疾人房产,危房,弃用房产。剩下的 ...

除《条例》第五条外

《条例》第五条: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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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一直不大理解楼主。
楼主最近几个月一直在论坛里发表本地楼市要跌的观点。
可是当很多人反驳楼主,并且质疑楼主没房所以喊空时,楼主又说自己有不止一套好房子,比如碧海云天,楼主说自己并不是因为没房才认为楼市不行了。
但这就有一个悖论:楼主既然有多套房,又不看好楼市,为何不赶快卖掉,只留自住一套,甚至最少卖掉其中一套,来减少损失呢?
这一点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多套房的人看空,不断地到处发表言论喊空,自己却不卖掉手里的房子呢?
这是一种奇特的,一般人很难有的心理,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心理。
楼主,你为啥不卖掉你的房子呢?你这么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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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3:2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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